遵义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2版)
第一条 培养目标与要求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需要,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具有科学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医学研究型人才。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医学伦理,遵守动物实验、实验室安全和临床实验方面的指南、法规、法律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学术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献身科技、服务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 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综合分析能力和求实的科学精神,能在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中积极发现问题并展开科学研究。
3. 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和发现吸收新知识的能力,善于将新知识、新理论运用于实践;具有独立批判思维,弘扬学术民主。
4. 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并正确理解专业外文文献,具有一定专业外文写作能力及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第二条 培养方向
临床医学下设14个二级学科,涵盖12个目录(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麻醉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急诊医学)和2个自主设置学科(转化医学、重症医学)。
第三条 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原则上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第四条 培养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入学教育与课程教学
硕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学校、院系共同开展入学教育,学习内容涵盖思政教育、研究生管理制度、学术道德规范和校史校规等。硕士生入学后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其中公共必修课程由研究生院组织,并在第一学期完成,专业课由各二级学科组织,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科研训练
科研训练以导师指导为主、导师指导小组协助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导师指导小组可由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的3-5名专家组成,充分发挥导师团队的科研指导作用,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为硕士生科学研究工作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三、教学与临床实践
硕士生须参加一定任务的临床实践,学习和掌握一定的医疗技能,参与教学查房、指导实习生和见习生工作,参加本专业有关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教学与临床实践形式、内容及考核由二级学科教研室或临床科室具体安排和实施。
第五条 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
一、总体要求
硕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所需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前所修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不少于18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10学分。硕士生课程包含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相关课程学习安排与学分要求见《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一览表》。专业核心课程参照《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四)试行》开设(见附件)。
二、课程成绩
学位课程单科考核成绩均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在读期间,每门课程有一次重考机会,重考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重考不合格者,每门课程有一次重修机会(于下一年级该门课程开课时重修),重修不合格者无学分。
三、课程教学与学分要求
课程教学可采用课堂讲授、专题讲座、教学研讨会、网络教学、拓展学习和科研实践等多种教学方式,采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培养研究生学习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考核方式可采用随堂测验、课后作业、期末考试、课程论文、文献阅读、课堂讨论、调研报告并组织汇报等多种方式。
1. 英语
英语课程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公共英语由研究生院组织开课,入学之前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CET6)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英语考试7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免修研究生公共英语,并直接获得相应学分,考试成绩以75分登记。专业英语在导师指导下以自学为主,由各二级学科或教研室负责组织考核。
2. 学术活动
为开阔视野,开拓思维,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术活动,具体见《遵义医科大学学术活动积分规定》,学术活动积分不少于4学分。
3. 开题报告
开题审查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要求参见《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办法》,开题通过记2学分。
4. 中期考核
硕士生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情况、课程完成情况、实践工作完成情况及科研工作进展情况等。中期考核通过记2学分。
5. 临床与教学实践
临床与教学实践由二级学科教研室安排实施。临床与教学实践考核合格记2学分。
第六条 教学与临床实践活动
一、教学实践
硕士生须在第五学期前必须完成不少于30学时的与本专业有关课程教学实践。按照课程教学要求认真完成教学实施环节中所有工作。教学实践形式可为听课、备课、试讲、实践教学等,具体课时计算方法如下:全程听完一门课程计10学时,每听课2学时计1学时,参加一次教研室集体备课计1学时,试讲1次计2学时,每带教1学时计1学时,协助老师带教 1学时计0.5学时,指导本科生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计20学时。担任课堂教学的硕士生必须通过试讲后,并上交相关授课资料方可承担教学任务,且根据课程需要协助教学秘书完成教学日常管理工作。未承担教学任务者,至少应参与上述两种以上的教学实践活动。教学实践考核由教研室或学科组织完成,并对研究生的教学能力、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
二、临床实践
硕士生应在相关科室参加至少6个月临床能力训练,熟悉相关专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发病机制、诊断思维与治疗原则。通过临床实践培训,达到住院医师的临床技能水平。具体轮转科室和培训内容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拟定。
第七条 科研培训与学位论文
硕士生在导师/导师组指导下完成一篇合格的学位论文即是完整的科研训练过程。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论文作者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资料和数据具有可溯源性。对涉及国家机密和尚不能公开的研究结果,以及研究报告论文中涉及研究对象隐私和权益等问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选题
在导师指导下,硕士生通过查系统的文献检索与查新,调查及预实验研究等,确定论文选题。选题应符合学科专业方向要求,立足国家、社会和学科发展需要,面向科技前沿,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预期结果对国家、社会和学科发展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
二、开题报告
硕士生确定研究课题后,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开题报告》,由导师签署意见,并经硕士点(教研室)同意后,提交所属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并于第二学期期末或第三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开题专家小组就研究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科学意义等方面进行评议,同时指出研究课题中的不足之处或有待完善的方面。研究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完善。开题论证完成后,研究生原则上不得修改主体研究内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者,须由本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所属院系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在2个月内补交开题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需要重新开题的研究生,需在2个月后重新按照开题的有关程序进行开题,具体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办法》。
三、中期检查
硕士生应在第五学期期末完成论文工作中期检查。专家小组就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进行评议,具体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四、实验记录
课题研究的实验原始记录按《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管理办法》进行认真填写。
五、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学位论文不仅在内容上具有科学性和创新性,而且在表达方式上应具有规范性和严谨性。学位论文由论文正文和文献综述两部分组成,论文正文不少于2万字,综述不少于5千字。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见《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及排版要求》。
六、学位论文评阅
硕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及院系审核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学位论文评阅。对学位论文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经查实后,参照《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学位论文评阅具体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七、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合格后,在本专业内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专家组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地审查,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硕士生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论文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且院系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学位论文答辩时评审专家资格、人数、答辩程序等要求,应严格按照《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毕业
硕士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要求,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
二、学位申请与授予
1. 申请条件
符合毕业条件及学校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需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 学位授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可授予所属学科学术学位。
第九条 分流退出机制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对不适宜继续按照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分流退出。
1.累计三门学位课程重修不及格者,予以退学;
2.学位论文开题两次不通过者需申请延期;第三次开题不通过者,予以退学;
3.中期考核不通过者,需申请延期;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者,予以退学;
4.硕士生毕业当年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其他培养环节达到要求,可申请延期。在延期期间修改学位论文并申请重新答辩,但延期时间不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则做结业处理。
第十条 组织管理
一、硕士生管理实行学校、院系和教研室三级管理。各二级学科应遵照硕士生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硕士生管理和培养过程中的监督与考核,做好培养档案留存和归档管理。
二、学校、院系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硕士生培养方案、指导课程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工作,对硕士生教学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三、学校、院系两级研究生督导专家组负责督导硕士生开题、中期考核、论文阶段检查、预答辩和答辩等工作,切实把好硕士生培养质量关。
四、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论文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导师团队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培养计划、监督课题实施、开展学术训练、临床培训和教学能力训练等,同时关注硕士生个人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辅导员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硕士生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培养方案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各二级学科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学科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培养细则。
三、本培养方案由遵义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第一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时间 |
学 位 课 程 |
公共 必修课程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第一学期 |
自然辩证法 |
1 |
第一学期 |
公共英语 |
2 |
第一学期 |
专业 核心课程 |
卫生统计学 |
3 |
第一学期 |
医学伦理学 |
1 |
第一学期 |
医学科学研究基础 |
1 |
第一学期 |
流行病学 |
1 |
第一学期 |
临床研究方法 |
1 |
第一学期 |
专业英语 |
1 |
中期考核前 |
专业课(各二级学科设置) |
≥2 |
中期考核前 |
非 学 位 课 程 |
选修课程 |
限制性选修课程 |
实验室安全知识 |
1 |
第一学期 |
科研写作、伦理与规范 |
1 |
其他选修课程 |
≥1 |
第一学期 (由导师和硕士生根据培养需要从学校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择) |
必 修 环 节 |
学术活动 |
≥4 |
第六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前 |
开题报告 |
2 |
第二学期期末/第三学期初 |
中期考核 |
2 |
第五学期期末 |
教学实践 |
1 |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 |
临床实践 |
1 |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 |
总计 |
≥28 |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 |